2020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朝陽市紅十字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朝陽市紅十字會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朝陽市紅十字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朝陽市紅十字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20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2020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朝陽市紅十字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建立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在戰爭、武裝沖突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緊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開展應急救護培訓,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和衛生健康知識,組織志愿者參與現場救護;
(三)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的相關工作;
(四)組織開展紅十字志愿服務、紅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六)宣傳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
(七)依照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九)協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朝陽市紅十字會2020年部門決算編制戶數1戶,無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朝陽市紅十字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 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73.31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68.71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3.7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8.71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結轉和結余4.61萬元,占收入總計的6.28%。主要是一般預算結余。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減少8.15萬元,降低10%,主要原因:今年的上年結轉和結余收入減少;
(二)支出總計62.81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60.31萬元,占支出總計的96.02%。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5.1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7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37萬元。
2.項目支出2.5萬元,占支出總計的3.98%。主要包括紅十字家園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主要包括0等業務支出。
4.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主要包括0等業務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主要包括0等業務支出。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減少12.5萬元,降低16.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退休人員補發年金產生支出,今年無此項支出;二是有項目支出因疫情影響項目驗收,款項于次年年初撥付所產生差額。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10.5萬元。
主要是目驗收安裝影響撥款暫緩等原因形成的結余。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增加4.36萬元,增長71.01%,主要原因:因本年第四季度疫情影響驗收撥款進度。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2.8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0.31萬元,項目支出2.5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2.5萬元,降低16.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退休人員補發年金產生支出,今年無此項支出;二是有項目支出因疫情影響項目驗收,款項于次年年初撥付所產生差額。與年初預算相比,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3.1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3.19%,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20%。
(二)具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2.81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2.81萬元,占100%。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2.81萬元,具體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62.81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商品服務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3.19%,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其他紅十字事業支出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2020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為參加0團等。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未發生此費用。
2.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2020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主要用于0等。2020年公務接待費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未發生此費用。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未發生此費用。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主要用于0等,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0.3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5.9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采暖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14.3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37萬元,比上年減少4.21萬元,降低22.6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單位遷址所設支出較大。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訊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三救三獻業務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自評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0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1個,涉及資金10萬元,自評覆蓋率(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達到100%,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99.4分。組織對1個部門(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10萬元,自評平均分99.4分。
通過績效自評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無。下一步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加強資金使用效率,提高財政項目資金利用率。
2.部門評價情況(如有)。我部門組織對“(自動體外除顫器)AED”等1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資金10萬元。其中,無項目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價。
通過部門績效評價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無。下一步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加強資金使用效率,提高財政項目資金利用率。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朝陽市紅十字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